发布违法广告,临沭县金明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罚款7000元

发布时间:2023-03-25 01:12:18 来源: 同花顺财经
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2023年以来,临沂市市场监管系统突出广告导向监管,持续推进系列虚假违法广告整治行动,严厉查处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教育培训、医疗美容、房地产等重点领域广告违法行为,有力净化广告市场环境。为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,近日,临沂市市场监管局公示了一批广告监管执法典型案例,其中,临沭县金明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,被罚款7000元。

当事人在未取得房地产项目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,发布金明寓世纪君悦项目预售广告,违反了《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》第五条第(四)项“凡下列情况的房地产,不得发布广告:(四)预售房地产,但未取得该项目预售许可证的”的规定,构成了违法发布广告的行为,

依据《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,临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做出行政处罚,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,并处罚款7000元。

临沂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各广告主体引以为戒,合法、合规发布广告,市民如有发现虚假违法广告的相关线索,请及时拨打12315/12345举报投诉!

(临沂市场监管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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